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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17點:打車遇4情形可拒付車費 12種職業未來或將消失2014年11月19日星期三

          作者:habao 來源: 日期:2014-11-19 0:29:09 人氣: 標簽:行業新聞

            青島打車遇4情形可拒付車費 出租私自攬客最高罰兩千【詳細】

            明年起,出租車違章處罰將有新規了。記者11月11日采訪了解到,《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由交通運輸部正式印發,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進一步強化了出租汽車運營服務,同時鼓勵發展電召及預約出租汽車服務。根據該“”,出租汽車運營過程中有下列四種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權支付費用。

            這四種情形包括:

            (一)駕駛員不按照使用計價器,或者計價器發生故障時繼續運營的;

            (二)駕駛員不按照向乘客出具相應車費票據的;

            (三)駕駛員因發生道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接受處理,不能將乘客及時送達目的地的;

            (四)駕駛員按接受刷卡付費的。

            針對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行為不規范、服務質量服務水平不高等問題,《》對出租汽車經營者的經營行為、設施設備的配備要求、服務標準以及行為準則也作出了全面細化要求,同時要求經營者依法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或者經營合同,落實駕駛員休息權,依法保障駕駛員權益。

            “”提出,出租汽車經營者應當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適的出租汽車服務。鼓勵出租汽車經營者使用節能環保車輛和為殘疾人提供服務的無障礙車輛。

            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按照國家出租汽車服務標準提供服務,并遵守下列:

            (一)做好運營前例行檢查,保持車輛設施、設備完好,車容整潔,備齊、備足零錢;

            (二)衣著整潔,語言文明,主動問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帶;

            (三)根據乘客意愿升降車窗玻璃及使用空調、音響、視頻等服務設備;

            (四)乘客攜帶行李時,主動幫助乘客取放行李;

            (五)主動協助老、幼、病、殘、孕等乘客上下車;

            (六)不得在車內吸煙,忌食有異味的食物;

            (七)隨車攜帶道運輸證、從業資格證,并按擺放、粘貼有關證件和標志;

            (八)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選擇合理線行駛,不得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故意繞道行駛;

            (九)在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港口、公共交通樞紐等客流集散地載客時應當文明排隊,服從調度,不得違反在非指定區域攬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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